【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六月,重庆市江北区法轮功学员袁庆生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命令,致使他十几年中被非法关押洗脑班、两年非法劳教、七年非法判刑,以及被关押中的酷刑折磨。
袁庆生,男,六十三岁,家住重庆市江北区,原是重庆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21车间的维修电工,遭受中共迫害后,被公司单位无理开除公职。
袁庆生说,我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遵循师父的教导,走到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道德快速回升,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过得非常充实。自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以来,我被江泽民犯罪集团抄家三次,非法软禁三个月,刑事拘留一个月,劳教两年,判刑七年,并且家被长期监控并经常电话骚扰。
袁庆生在被劳教、被劳改期间,江泽民一伙完全无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法规法纪,对他施行了多种酷刑和非人的体罚,受尽了身体和精神的折磨。下面是袁庆生自述在劳教、冤狱期间遭受的主要迫害事实。
(一)全身被警棒猛力抽打
我听说,橡皮警棒里面是由弹簧顶着前端一颗钢弹,使用这种刑具时,只能有次数限制地打臀部。可是我却被西山坪劳教所严管队长杜义,双手紧握橡皮警棒,对我劈头盖脸的猛烈抽打,刚被抽打两、三下时,我只感到眼前一黑,大脑金星直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事后我才知道,当我被打得倒地晕死之后,杜义仍然对我全身遍体猛烈抽打不停。直到他气喘吁吁、手软无力时,才停止对我的抽打。被打后半个月之内,我的全身瘀血乌紫,看不到一块好肉。
(二)手胳膊拐子叩击腰子
我被连续关了五个多月的小号出来不久,一个我不知道姓名,带江津口音的年轻警察。他叫来四个人高马大的犯人把我架起来,使我身体呈九十度直角状,背右侧腰部正对着他,方便叩击。他攥紧拳头,将小臂弯曲紧靠大臂,用胳膊拐子猛力叩击我的腰子(肾),当叩击到四、五十下时,架我的犯人经受不住这叩击的猛力,手软乏力抓我不稳,我象泥团一样滑下了地。警察又換另外犯人重新把我架起来,继续猛力叩击。直到他手软喘气为止。经这次叩击后,我开始行动不便,侧着身子走路,被叩击部位凸起拳头般大小的乌团。
(三)长竹竿抽打
在一次洗脸时,因已经行动不便,稍延长了不到半分钟时间,被值班人员用一根长几米捅厕所大粪的竹竿在远处挥着向我抽打过来,沾着粪便的竹竿末梢正好打在我头部后右耳根处,鲜血直流。此后疼痛瘙痒,渐渐的长出一支最后象拇指般粗长的肉瘤,肉瘤每天都要流血几次。由于长期的流血,再加上右侧肾脏伤害。我基本上已不能行走,起卧也须人搀扶。残酷的牢獄迫害把我从一个进来时体魄强健的人,变成了一个皮包骨头,头发灰白,身子佝偻之人。
以上是在劳教期间遭受的酷刑。
(四)长跪
对我的长跪,可不是跪于平地之上,而是跪在铺满石子、玻璃碴、硬碳渣等地面上。这些石子、玻璃碴等在平时或检查时是看不到的,因被隐藏在倒叩的磨石水泥垃圾桶之中,需要时,把垃圾桶翻过来,便可用上了。
长跪时,疼痛难忍,彻骨穿心。跪后,站立不起,膝盖红肿溃烂,严重时可见骨头。
(五)反铐吊挂
我被双手从头背后通过窗户铁栅栏用铁铐铐住反吊起来,脚不沾地(离地约二、三尺高)。为了减轻手的痛楚,我不时用双脚掌蹬墙,使身体上移。两个多钟头的不断摩擦,我的背部与腰部全被砖墙擦得皮翻肉烂,腰部脊椎骨可见。
酷刑演示:吊铐 |
(六)“魔鬼化”训练
这种训练,常人是极难挺得住的。凌晨五点四十分起床,五分钟着装整理内务后,即刻到操场集合围操场转圈长跑一个半小时后,十五分钟的漱洗、如厕、吃早饭(吊命伙食)、洗碗、打扫监管区清洁卫生。七点半开始全天训练。训练的项目有蛙跳、鸭子步、抱头上下蹬(六百个起花,一、二千个不等)、快速奔跑(持续时间至少一小时以上)、俯卧撑(一百二十个起花,二、三百个不等)、每个项目必须保持连续,不准停顿。如果完成不好,晚上等别人睡觉后,继续体罚。中午十二点开饭(吊命伙食)、洗碗、如厕共十分钟时间。接着开始下午的训练。全天的训练没有休息的时间,只有上、下午各二次(每次五分钟)如厕时间。晚上六点半,全天训练结束。六点半开饭(吊命伙食)洗碗共十分钟时间。然后就是一个半小时上課,一个半小时正坐。九点四十分,上床睡觉。
在“魔鬼化”训练中,一双新解放胶鞋只穿几天,鞋底便被磨穿。我不知磨破了多少双解放鞋。有时因家里接济不上,不能买到新鞋,脚掌皮被磨破,疼痛难忍,只能撕破衣服,用布条把脚掌缠起来进行训练。冬天因只穿单衣训练,手长冻疮,红肿溃烂到能见到骨头。脚也开了冰口,裂开一道道很深的口子,口子底泛着殷红的鲜血。每天开始训练时,冰口象针扎刀割似的疼痛,待到十多分钟后痛麻木了,才使痛感减轻。夏天穿的衣服从来没有干过,趁上厕所时间急忙把衣脫下来把汗水拧干。可是穿上不久,又是汗湿如淋。
(七)寒暑军姿
因为站军姿在魔鬼化训练中是最轻松的体罚,因而选在酷暑和寒冬这两个特定的时间段进行。暑天是在午饭后太阳最毒时,在灼热刺眼的阳光中笔挺直立两个小时。寒冬是在三九四九时节,穿单衣在刺骨的寒风中军姿挺立。
(八)吊命伙食
早餐:一个馒头(不足一两),半碗稀饭。午餐和晚餐:三两米饭,几片叶子菜或几块瓜类蔬菜。菜是这样做的:将切成几段的叶子菜或切成小块的瓜类菜如冬瓜(不去毛)或土豆,放进蒸米饭的蒸笼底下,米饭熟了,便將蒸笼底下的菜捞起来,放进装有冷水的小塑料桶里,再把小桶放在领饭窗口,窗口边放有盐。领饭的人领了饭,再抓点盐放进菜桶里,便提来分给每个人。试想,整天都在魔鬼化训练的剧烈运动中,吊命的伙食又不沾一点油腥,那饥饿难熬的感受,常人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
(九)铁床撇腿及其它刑罚
监狱犯人睡觉的床都是用角钢焊制的,床脚到地面的距离最高约350㎜。他们将我头往下按到与肩膀平行时,将我整个身子推入床底,头歪着顶住床栓,因高度不够,头不能正立,整个身子也只能佝偻弯曲着。然后将我的两腿从床角的两边分别拖出来卡住,两个人站在我的腿上乱踩。大冷的天气,也踩得他们大汗淋漓,他们就換人或脱了衣服继续踩。连续三天都对我施行了这种酷刑。佝偻弯曲的身子在床底的感觉极为恐怖,双腿被踩的疼痛酸胀极为难忍。
至于对我施用的其它酷刑,可说是太多了,比如开飞机、戴帽子、关小号、拳打脚踢、军姿面壁、长期地上呈九十度正坐、连续反铐五天五夜、皮带抽打不准睡觉、三九天穿单衣赤脚站立洗漱室……连一年一度的除夕夜和大年初一都逼着我正坐,剝夺了我度法定节日的权利。
在种种酷刑和生活营养严重不足之下,我不知晕死过多少次。每次休克前那心慌气乱,极度难忍,但一晕过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是当每次休克醒来之后,那长时间持续的心里慌乱,却是极度难忍,极度难受的。
鉴于以上我在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种种酷刑和非人折磨。据《刑法》第二编、第四章、第248条款,江泽民已犯下了虐待被监管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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